聚焦农民工欠薪维权:以法律赋能筑牢权益保障防线——专访北京双鹏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西铭律师

农民工群体是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,足额获取劳动报酬是其核心权益。然而,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时有发生,维权过程中面临证据不足、路径不清、责任主体模糊等诸多困境。为此,我们专访了北京双鹏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西铭律师,结合其多年法律实务经验,从专业视角拆解欠薪维权的核心要点,为农民工群体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赋能指引。
记者:王主任您好,农民工在遭遇欠薪时,往往因缺乏法律意识而陷入维权被动,您认为首要的法律赋能重点是什么?
王西铭律师:您好。农民工维权的核心前提是“证据支撑”,这也是法律赋能的首要落脚点。很多农民工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或忽视工资条、考勤记录的留存,导致维权时难以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。在此建议,即便无书面合同,也要有意识收集工友证言、施工日志、工牌、与用工方的微信/短信沟通记录、工资结算单等凭证,这些材料都能作为佐证劳动关系和欠薪金额的关键证据。同时,要注意凭证的完整性和关联性,比如沟通记录中需明确用工方身份、工作内容、欠薪金额及支付承诺等核心信息,避免因证据模糊影响维权效率。
记者:在证据留存到位后,农民工可通过哪些合法路径维权?不同路径的适用场景有何区别?
王西铭律师:证据齐全后,建议采取“阶梯式维权”策略,既保障效率又能最大化权益。第一步是协商沟通,可联合工友与用工方明确沟通工资支付时间、金额及方式,并留存沟通记录,这是最直接高效的方式;第二步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若协商无果,可携带证据向工程所在地或用工单位注册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工方限期支付,流程相对简便;第三步是申请劳动仲裁,若投诉未解决,可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,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主张工资支付及逾期赔偿金;第四步是民事诉讼,对仲裁结果不服或用工方拒不履行仲裁裁决的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若持有明确的工资欠条,也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,缩短维权周期。此外,若用工方以转移财产、逃匿等方式恶意欠薪,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,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,农民工可向公安机关报案,通过刑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记者:工程领域转包、分包现象较为普遍,农民工往往不清楚该向谁主张工资,如何明确责任主体?
王西铭律师:这是工程领域欠薪维权的核心痛点,也是法律赋能需重点解决的问题。根据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,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,即便存在转包、违法分包情形,农民工也可直接向总承包单位主张工资支付,总承包单位不得因与分包单位的争议拒绝支付。此外,若用工方是个人包工头,而包工头无用工主体资格,农民工可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列为责任主体,要求其承担工资支付责任。简单来说,农民工无需纠结于“谁直接雇佣了我”,而是要锁定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具备合法资质的用工主体,这能有效避免各方相互推诿导致的维权无门。
记者:在维权过程中,农民工还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,如何规避?
王西铭律师:首要风险是时效问题,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,从农民工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,超过时效将丧失胜诉权,因此维权需及时。其次,要避免采取过激维权行为,比如围堵工地、堵塞交通等,这类行为可能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甚至构成刑事犯罪,反而得不偿失。此外,农民工要知晓自身的合法权益范围,除了拖欠的工资本金,还可主张逾期支付的加付赔偿金(标准为应付金额50%以上100%以下),同时在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,也可依法向责任方主张。建议农民工遇到问题时优先咨询专业律师,或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帮助,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。
记者:结合您的执业经验,您认为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法律赋能,还需从哪些层面完善?
王西铭律师:法律赋能不仅要聚焦个体维权,更要推动形成全链条保障机制。一方面,需加强事前普法宣传,深入工地、劳务市场等农民工集中区域,通过案例解读、手册发放等方式,提前普及证据留存、维权路径等基础法律知识;另一方面,要强化企业合规指引,督促用工单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、工资足额支付等行为,从源头减少欠薪问题。此外,需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渠道,简化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流程,让更多农民工能便捷获取专业法律支持。唯有事前预防、事中维权、事后追责形成合力,才能真正以法律赋能筑牢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保障防线。
结语:农民工欠薪维权不仅关乎个体权益,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。王西铭律师的专业解读,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了清晰的法律维权指引,也让我们看到法律赋能在解决民生问题中的重要作用。期待更多法律从业者参与其中,同时也呼吁用工单位坚守法律底线,共同守护农民工的劳动所得。

